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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职业道德的称职法官

《法官职业道德》读后感

  发布时间:2009-05-13 11:10:07


    职业道德是指在职业范围内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俗的总和。法官的职业道德是指法官在履行司法职能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时,’在法官职业范围内逐渐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俗的总和。
   
    有人这样来解释法和法官:立法是公正的尺度,审判是公正的艺术,法学是公正的学问,法官则是公正的使者,守护者和实现者,古希腊有个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样一句话: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作为一个司法者,首要的品质和标准是正义理念。在审判现实中,可以肯定地说,公正裁判背后总有公正的法官,颠倒黑白的裁判总是出于不公正的法官之手,虽然极个别情况下可能发生由于案情复杂或认识不同而出现裁判不公的现象,但如果立法较完备,法官德性好,这种现象就很难出现。一名称职的法官,应该具有多方面的道德修养,最根本的就是追求公正,法官应该把公正奉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不仅仅是职业的要求,还是社会伦理的要求,一名称职的法官固然要博学多才,但也只能辅助于法官头脑中的那种至高无上的公正意识。否 则,那种博学多才就只能为邪恶服务,而和正义的反差就更大。
   
    每一种职业都有自己的规则,法官也是一种职业,也应有自己的规则。我们的法官前面还有两个字,那就是“人民”,这就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含义是法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另一个含义是应该为人民办事,因此,我们法官的职业规则就是为人民服务,也正因为此,法官职业是高尚的,但绝不意味着高尚的职业一定会受到尊重,关键是要把自己摆放在什么位置,这就是定位问题,我们的法官最恰当的定位就是做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维护者,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给我们的权力是让我们为他们服务的,而不是让我们用权力来吓唬、愚弄老百姓的,正确用权,这不仅仅是法官职业对法官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道德伦理的要求,人民选择了我们,我们也应该选择人民。“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老百姓用自己的劳动为你提供了衣食无忧的生活,那么你没有任何理由不为他们办事。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是人民给的,不懂得珍惜权力,损公肥私,作威作福,但只能得势一时,而不能得势一世。许多例子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多行不义必自毖。一名法官如何学会实践为人民群众的宗旨呢?那就要做到两点,一是要严肃执法,因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制订的,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严肃执法是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关键所在,在审判中,那就是实体公正,程序合法,办案速度快,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公正与效率”,因此,我们的法官要学会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益。二是要热情服务。有一句话叫做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只有做到了热情服务才能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你是为他们服务的,才能让他们满意。在审判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些判决并不是十分不恰当,但当事人仍然上诉,这里面恐怕就有一个是热情服务的问题,是否让当事人对法官信服,因此,一个称职的法官还应懂得审判艺术。
   
    人民法官是一种高尚的职业,这种高尚的职业决定了应该具有深厚的道德修养,这种道德修养包含社会伦理的多个方面,并且是互相联系的,要想作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就应该追求“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境界,作一个高尚的人,作一个对人民有益的人。唯有如此,才能不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我们的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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