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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换“承诺” 换来百姓心

  发布时间:2009-05-12 08:31:17


    从2007年以来,息县法院取消了法院跟各庭、室签订的责任目标,取而代之的是“八项承诺”。

    这八项承诺是: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工作日内中午不饮酒。

    四、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不利用审批、检查、收费和工作之机向自己服务或管理的对象吃、拿、卡、要、报。

    六、自觉抵制“四乱”行为,不违反规定向企业或个人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

    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周办结制、全程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事时限,依法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

    八、自觉执行说了办,定了干的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搞不必要的迎来送往,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三年来,息县法院人人坚守承诺,严格依法收费和办案,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日期间,再也看不到法官喝酒了,深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真是高效迎得了形象,承诺换取了民心。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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