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审务工作的透明度,真心实意接受社会监督,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推出“四公开”便民新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立案公开
将法院受案范围、诉讼费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等规定公布在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幕上,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坚持审判公开
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全院各个审判庭于一体的审判大楼实行对外开放;公开开庭时允许公民凭有效证件自由旁听,允许新闻记者以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如实进行报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执行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再审等公开进行听证。对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对有影响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对外张贴公告,实行裁判结果网上公布。今年以来,该院应公开审判的案件的公开审判率达到100%。
坚持释疑公开
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就当事人对法律规定和判决依据存在的疑问和疑惑,主审法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以促进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坚持执行公开
执行款物的收取、交付和涉案财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一律公开进行;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执行措施、未能执结的原因,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推行以促进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