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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促和谐 团体诉讼终调解

  发布时间:2011-03-17 16:29:19


    2010年8月,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将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及某花卉公司告上法庭,这起涉及148户、458位居民的团体诉讼案件,在陈院长、分管领导胡院长的督导下,由承办人民三庭余静庭长多次主持调解,仅三个月,便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该小区1995年由某物业公司接管,并将小区的休闲健身场所租赁给花卉公司经营使用。现小区148户、458位居民联名要求物业与花卉公司归还绿地,还小区居民休闲健身场所。三方各持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分管院长极为重视,数次与承办人交换意见,承办人多次与各方当事人背靠背调解沟通,最终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于2010年11月15日以双方已和解为由书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在社会上反响极好。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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