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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审判 一手抓宣传

  发布时间:2009-05-06 09:36:55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审判是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能,是法院向社会各界传递司法信息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的基本方法和措施。实践证明,重视和加强法院宣传工作,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和司法文明,树立司法权威;有利于促进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因此,在法院工作中,要树立“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的理念,在突出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宣传工作不放松。

    一个时期以来,在法院工作中,出现了重视审判、轻视宣传的倾向。一些法院只顾埋头执法办案,不顾其余,尤其是不注意做好宣传工作,既不注重对内宣传,也不注重对外宣传。人民法院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能、法院工作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法官“5+2”、“白加黑”的辛勤劳作以及感人至深的典型事迹,人们知之甚少。法院的法官们就像一群“井底之蛙”,看到的只是自己头顶上的一片天,看不到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外界的人们也只知道有一群“法官”在忙碌着,但却不清楚他们在忙些什么,更看不到他们丰富的内心世界。不知晓就产生不了理解,不理解就产生不了认同,不认同就产生不了信任和支持。长此以往,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和法官,就像雾里看花,看不清、摸不透,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为审判事业所奉献的心血、智慧和汗水不被外界所知晓,不被社会所认同,不被群众所理解。甚至受一些个案负面宣传的影响,对法院和法官整体形象产生了认识上的扭曲,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不理解、不认可、不支持,产生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率比较低的后果,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在全社会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这一问题应该引起每一位法院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法院审判工作是法院宣传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审判工作丰富的内容为法院宣传提供了充裕的新闻线索和素材。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法院审判,法院宣传就会失去生命力,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做好法院宣传工作,必须首先做好审判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宣传工作对审判工作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将审判工作的丰富内涵予以挖掘、揭示、提炼、推广,尤其是把广大法官优良的品质、务实的作风、骄人的业绩以及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向全社会和公众传递展示,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是干什么的,法官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把法院和法官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样的结果,必然极大地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理解与认同;极大地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极大地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因此,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宣传工作,要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好审判工作为宣传工作创造条件,一手抓好宣传工作以促进和提高审判工作,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实际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和体现。

    做好法院宣传工作,要注意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挥自身主观能动作用与加强同媒体沟通的关系。一方面,做好宣传工作,自身主观上的重视和努力是关键。法院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健全宣传机构,充实专职宣传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提供经费保障。院内各部门都要配备兼职的宣传信息员,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宣传,做到有目标、有考评、有奖惩。另一方面,法院的宣传工作离不开媒体的支持,加强宣传通联、与新闻媒体保持紧密沟通与良性互动非常重要。既要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又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必要时还可以开设专栏、专题进行宣传报道。对引起媒体关注的一些案件,要积极向媒体提供采访线索,并合理引导其进行宣传报道,防止媒体进行不当炒作,造成被动和负面影响。

    做好法院宣传工作,还要注意突出“三点”、把握好“三度”。“三点”是:①抓重点,要紧紧围绕法院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工作中产生的新思路,采取的新方法,取得的新成效;②树亮点,用法院工作中发生的真实生动的事例打动人、感染人、鼓励人、教育人;③找热点,要选择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经常遇到的涉法问题,通过对审结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分析,把法、理、情融入到形象化、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之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增强法制教育的吸引力,增强公民辨别现实生活中美与丑、是与非的甄别力,提高社会道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三度”是:①立意有要高度,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关注国计民生,体现出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特色;②报道要有深度,要注重透过对案件背后的社会现象和深层次法律问题的分析探讨,给人以启迪,达到提高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增强教育效果的目的;③宣传要有广度,要树立“多媒体、全覆盖、大宣传、好效果”的工作目标,在利用好平面媒体的同时,全方位构筑信息化平台,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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