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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要求法官深入基层走访做到“四不准”

  发布时间:2011-03-02 08:57:48


    为营造一个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进展和成绩,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春节刚过,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全体法官深入基层走访当事人做到“四不准”,变坐等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深入推动该院各项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该院要求法官在走访过程中,不准只注重形式,而不要讲求实效;不准只访条件好、困难少的地方,而不去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不准只动“嘴”而不动“身”;不准以走访的名义吃、喝群众的。走访回来后要有报告、有总结、有讲评。同时,该院把走访的工作成绩与干警的绩效考核相挂钩,作为奖优罚劣的一个标准。

    截止目前,该院干警走访群众已达到13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余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至好评。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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