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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对照标准五项措施建强司法警察队伍

  发布时间:2011-03-01 15:00:01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对照省高院下发的“全省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评定标准”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警察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增强警务保障工作力度,司法警察大队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配强警队力量。院按编制超比例配强警队人员,配齐大队领导,人员归队管理,从组织上保证了司法警察大队职能的实施。

    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干警1-2次的集体学习,抓好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力素质。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条例和司法警察行为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警务保障工作,努力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树立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警技培训。制定切合警队实际的训练计划,强化擒敌拳、警棍盾牌术、队列、射击、捆绑、体能等六个项目的常规训练,提高警队警务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我院坚持把各项从优待警举措落到实处,千方百计为干警政治成长铺平道路,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困难,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培训教育,不断完善办公条件,美化办公环境,加强心理疏导,保证干警心情舒畅工作。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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