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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成自然

  发布时间:2011-02-24 07:58:26


    “习惯成自然”,这句话是古人总结的。通过多少年来的生活、工作体验,觉得这句话太正确了。

    所谓习惯,即是长期养成的一种嗜好。

    习惯有好习惯,也有坏习惯,还有些既不是好习惯,也不是坏习惯,通常简称为习惯。

    每个人都有习惯,而且不止一种,有些人爱别人称他官衔,也是一种习惯。吸烟,本没有好处,吸烟的人,无事时把烟点着,闷时把烟点着,看见桌上有烟时,把烟点着,是一种习惯。爱喝酒的人,每顿吃饭就想喝酒,也是一种习惯。有些习惯过分了,就成了瘾,成了瘾的习惯就难以改掉。口头禅是一种习惯,有些领导讲话,好带口头禅,还有些人说话,好带口头禅,有些教师讲课,好带口头禅,还有一些人好带骂人的口头禅,有口头禅的人说话时,不知不觉地就带了出来,这就是习惯成了自然。

    好习惯为自己树立了好形象,坏习惯,降低了一个人的水平,骂人的习惯,降低了一个人的品质,习惯于吸烟的人,降低了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有些好的习惯出于爱好,如爱好画画、爱好写毛笔字、爱好写诗、爱好看书、写文章、爱好弹琴、爱好练武等,这些爱好,形成了好习惯,这些好习惯往往成就了一个人,使之成才。

    早睡早起,到时候就睡,到时候就起,应该说也是一种好习惯,因为它有益于人的身体健康。

    人有这样一种特征,好习惯容易丢,坏习惯不易改,而且改后还易复发。如吸烟的人,戒烟后又复发,这就是一个人的意志问题。

    有些人上班,向来不准时,单位要求八点以前上班,而有些人却八点以后上班,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种上班迟到的习惯。这种人绝对是一种没有上进心的人。

    习惯,都是养成的,无论是什么习惯。有些习惯是自觉养成,或不知不觉养成,还有些习惯靠督促养成。法官的工作是审判,经常要外出办案、送达文书、调查证据,有些人早饭后不到法院报到就出去找当事人,显得法院上班稀稀拉拉,作风松驰。从2010年年底,该院党组经研究后要求全院干警必须先到院签到(指纹显示)后,再外出办案并认真监督。几月下来,息县法院的干警已习惯于先签到而后外出办案,这样以来,该院干警的纪律作风也显得好了。

    应该说,制度和监督也是好习惯养成的保证。

    息县法院的执行有五个习惯,这五个习惯就是:七点之前到家里找人,乡镇逢集时到街上找人,清明节时到坟地找人,年关时节到车站找人,平常时巡回找人。这“五个习惯”极大地解决了息县法院执行上的找人难问题,2010年,该院共执结181起执行案件,是几年来成效最好的一年。

    2010年入冬以来,天气逐渐变冷,基层法庭的同志一个个从乡法庭搬回城里,当事人有事,就靠打电话预约,基层法庭渐渐地升格到县法庭。该院党组了解到情况后,给各法庭添加了棉被及辅助品,添置了电瓶车,现在息县法院基层法庭的人员已习惯于在乡里住了,每逢星期一就可以看见基层法庭的法官下乡。

    看来,好习惯也是靠长时间养成。好习惯得靠自己控制、坚持才能养成。而坏习惯必须靠控制、坚持才能克服。

    同样的事做多了,同样的话说多了,就不知不觉地重复,就成了自然,自然地重复,就成了习惯,习惯成自然。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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