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开班第一天,为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在生活与工作中严格遵守省院的“十条禁令”和警车使用的有关规定,告诫全体干警远离这条“高压线”,凡是违反“十条禁令”的,一律先停职再检查,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组织广大干警再学习“十条禁令”,将其内容在院机关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并印发至每位干警,做到人人皆知、时时牢记、令行禁止。
其次要明确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并把“十条禁令”的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及干警个年终绩效考评,对出现违纪违法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要公布禁令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要采取不同形式,公布“十条禁令”内容、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要进行明察暗访,严格责任追究。成立督查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对执行“十条禁令”重视不够、有案不查、查而不究、究而不力的,要在全市法院予以通报,并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五是要严格警车管理,实行出车呈报审批制度。警车出本辖区的,应由院长审批,出市辖区的,应呈报中级法院审批,严禁警车乱停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