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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多措并举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发布时间:2010-12-23 08:14:51


    自“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开展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依法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缜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该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仅12月份已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及时有力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诉讼指导,实行优先立案。该院指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官对来访咨询的农民工认真接待、耐心解答,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主动行使法官释明权,加强举证指导。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积极推行口头起诉、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方便农民工起诉。

    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做到快捷审理。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使当事人尽快得到救济,同时积极加强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开辟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迅速解决纠纷,减轻农民工的诉累。  

    三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多项措施。该院派出专人负责、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对农民工确无财产可供担保的,不要求其提供担保。对用工事实基本清楚,农民工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依法责令用工单位先行支付生活费用;确有必要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该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造了条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的申请工作,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该院还通过组织干警到工厂、社区、乡村和农民工密集地宣传法律法规、巡回办案、就地办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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