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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年龄

  发布时间:2009-04-30 11:19:20


    记得看过凤凰卫视的一期谈话节目,一位台湾的学者说,在台湾有两个行业的从业者太年轻,一是媒体从业人员,一是法官群体;并说,三十五岁左右的年轻法官太多。关于媒体从业者的年龄问题,笔者不大了解,关于台湾法官的年龄大小问题也知之不多,但身为中国大陆的并不太年老法官中的一员,深知大陆的众多法律人,与台湾的学者有着共同的关注:我国的法官太年轻。
   
    法官是什么人?用今天我们比较正式的语言表示,法官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职业,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正义、“定分止争”的重要职责。直白些说,当你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时,你和他人有矛盾和纠纷时,对对错错、是是非非需要有人定论时,就到法院请求法官作决断,真的是“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神圣些说,法官是公平的化身、正义的象征和良知的守护神。说了这一大堆法官的身份与职责,似乎与年龄问题关系不大,实则不然,前述法官的身份与职责,其意无非在于突出法官在现今法治社会分工中的地位之重要,其权力范围涉及公民权益范围广泛。所以,法官须是职业化的专门人士,而非随意一个人就可以担当的。
   
    关于法官的职业化,原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打过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不懂医术的医生医死人,不懂法律的法官会害死人。医生当懂医术,法官当懂法律。由之而自然地联想到中国人关于职业医生医术与年龄关系的一句话:医生越老越值钱。无须解释,这里的值钱并非指医生本人的身体,而是指医生医术的含金量。医术的价值竟然通过年龄得到社会公众认可,这一点,现实生活中的状况似乎也给予了印证,人们看病多愿找年老的医生,年老的医生往往又确比年轻医生更能全面有效地治疗疾病,尤其中医方面。这句年龄与医术的俗语,移值到司法领域,恰与霍姆斯这位90岁高龄时才退休的美国大法官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有异曲同工之处。
   
    之所以如此说,因为经验的积累必须有年龄作保障。十八岁的小伙子绝不敢在八十岁的老人面前吹嘘自己人生的经验如何如何丰富,而法官适用法律所要裁处的问题却无一不是与人生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的经验息息相关。培根论道:“一般说来,青年人富于‘直觉’,而老年人则长于‘深思’,这两者在深刻和正确性上有显著差异的”。应该说,青年人之所以富于“直觉”,就在于他缺乏人生的历炼,第一感受便是他真实的感受;而老年人之所以长于“深思”,则在于他丰富的人生经验,他会主动在直接感受的同时,不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而会揭开现象看本质。谈及此,不由想起多年前看过的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的一期节目,节目的很多内容记不清了,但清楚的记得当期邀请的嘉宾是法学家贺卫方教授,出场时,按节目安排,他还穿了一套当时大盖帽、红肩章的法官制服,他讲到一点,大意是说面目清秀的、尚未结婚更不用说生儿育女的年轻法官,坐在审判台上与已有多年婚姻历史的案件当事人谈起感情问题,并进行调解时,会让人有一种不庄重,甚至滑稽的感觉。当时看这期节目时,感触颇深,因为自己的不少同事就是还没感受到婚姻的任何滋味,却早已充当“法海”拆散了对对“鸳鸯”。
   
    放眼法院,坐在审判长席上满头黑发的年轻法官实在不算少,但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这些确实都是符合法定程序、具有合法身份的法官,他们依法享有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权力。现行的法官法在年龄上要求年满23周岁即可,相对于普通公务员18周岁的年龄要求,是大了几岁;但这个年龄,相对于学者们认为的三十五岁的法官太年轻,简直可以用“乳臭未干”来比喻。与取得法官身份的年青年龄相比,丧失法官身份的另一重要途径——退休,更遏止了法官可能年长的趋势。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法官,虽取得法官身份的年龄大于普通公务员,却和其他党政部门公务员一样,60岁是必须退休的,而在当前一轮又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在“一刀切”的指挥棒下,更有很多法院的很多法官,在50岁这个德国人认为正当年的年龄退居二线,或者实际退休。如果说23岁担任法官实在太年轻,到了50岁不能不说正是法官司法的技艺和理性最为成熟饱满的年龄,可是,他却不得不离开司法审判岗位。
   
    阅历是人生的财富。中国人有喜欢充当年龄长者的习惯,年龄稍大的人会半开玩笑对年龄稍小的人教训道:“我吃的盐比你吃得米多,过的桥比你走的路多”;而对年青人的不信任,这句话也可以予以印证:“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当然,凡事不是绝对的,确有很多年轻人在不同的职场取得了成功,可法官必须职业化已得到普遍的认可,这种职业技能的培养,没有长期的经验积累是不足以形成对千差万别的案件敏锐的洞察力,就如医生对同种病,却须根据不同的患者开出不同的药方一样,从这个角度,审判就是一门以经验为本的职业。
   
    年高德劭,国外的法官绝大多数年龄较大,伦奎斯特去世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的平均年龄高达71岁;与美国不同法系的德国,法官退休的年龄则是68岁。中国固然有中国的国情,但拔苗不能助长,年龄的增长,方法只有一个——熬时间;今天中国的现实,是提倡干部的年轻化,但愿我们真正认请法官这一“干部”类别的特殊性,让年龄稍长的且又具备专业资格的人担当法官,让已经成为法官的年青法官在法院工作的时间更长久些。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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