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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0-12-06 15:46:50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根据省高院通知精神,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10年1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开展全市法院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2010年11月22日上午,在全省法院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内召开了视频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冀荣着重就全市法院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提出明确而具体的几点要求。一要结合实际。信阳法院于2007年就开展实施了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天平计划”,几年来成效明显,社会反响强烈,有关媒体进行了报道和好评,是全市法院的工作亮点之一,全市法院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将亮点做亮。二要周密排查。要周密排查有多少涉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到澄清底数。三要扎实办理。重点在各业务庭室,要一件一件抓好办理效果。四要分式负责。每个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院长总督导,每个庭室都有联系、都要积极行动。五要及时报告。各县区法院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中院活动办,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活动更好开展。

    会后,信阳中院结合信阳实际,制定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冀荣担任活动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这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由副院长冯琦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民一庭。

    在这次活动中,信阳各县区法院均成立了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台帐管理及信息报送,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了认真地排查。

    截止到2010年12月3日,信阳两级法院共排查涉及农民工案件15起,其中审理环节案件9起,涉案人数113人,涉案金额2552592元;执行环节案件6起,涉案人数6人,涉案金额465235元。目前已审结1件,系调解结案,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59202元。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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