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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0-12-03 11:33:37


    新县法院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坚持能动司法,以群众方便不方便作为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

    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借助“公众开放日”、“送法下乡”等活动,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

    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积极探索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

    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沟通设立特别救助账户,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五是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指导当事人举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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