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罗山县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早行动,立足自身实际,并采取十项措施,全面开展“进企业门、听企业言、解企业难”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组织法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调研,摸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破解重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努力减少和化解影响企业生产、工程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
二、对涉及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的案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诉讼案件,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关注的案件,要实行院领导挂牌督办,逐个听取企业、党委、人大、政府的意见,从大局的高度全盘考虑,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
三、对涉及多个部门及企业的案件,要坚持调解、协调优先,多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纠纷,妥善处理。
四、对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的工程建设等投资项目中发生的贪污、挪用、侵占等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确保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涉及面广、重大敏感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企业兼并、产权转让、社会保障等涉及“三保”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支持。
六、执行案件要有利于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决不能因为执行不当而搞垮一个企业,引起不稳定。
七、认真开展为企业送法活动。为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和遇到的法律问题,该院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并采取多项措施,如通过送法上门和召开企业发展座谈会等方式与企业形成互动,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3月份,针对部分国有企业存在挪用公款犯罪呈上升趋势,该院主动为县新华书店全体员工上法律课,并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县领导及企业的高度评价。
八、加大诉讼保全措施,为企业维权。为了保障企业债权得以充分实现,依法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该院积极运用诉前、诉中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为企业减少损失。
九、完善便民诉讼措施,为企业诉讼提供方便。为方便企业和当事人诉讼,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该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如进一步完善导诉制度,在立案设立导诉台,专门有法官引导当事人诉讼;进一步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周一至周五,实行院领导接待;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县法院在每个乡镇都设立了巡回审判办公地点,要求四个人民法庭定时到办案点开庭或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强化案件监督,提高案件质量。该院坚持以审判工作“精细化”为目标,转变观念,将审判监督工作作为抓审判管理的切入点,采取四项新措施,变“判后监督”为“判前指引”,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一是对全院法律文书进行100%评查;二是实行定期通报评查结果制度;三是完善和健全评查制度;四是将打造“精品案件、精品法律文书”列入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