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新县法院针对涉农案件涉案标的小、案件类型多的特点,积极推行快速审理举措,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快立”。以5个基层法庭为中心,推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举措,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手续,提高立案效率。
二是“快审”。为方便广大群众诉讼,结合“巡回审判”及“调解年”活动开展,组织法官深入到田间地头现场办公、现场开庭,节约群众诉讼时间和成本,及时高效化解纠纷。
三是“快执”。建立涉农案件优先执行机制,充分借助基层组织、基层有影响力人士的力量,及时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