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法院六项举措规范公务用车 作者:淮滨法院 发布时间:2010-12-02 15:36:26
一是使用车辆外出办案要填写办案出车登记表,注明外出办案的时间、地点、办理案件的案号及随车人员;二是全院所有车辆下班时间按时归院归位,不得在法院以外停放;三是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公务用车须经值班领导批准;四是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将警车交给非本院人员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五是非执行公务期间,严禁将本院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酒店、宾馆门口;六是对于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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