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法院以“关爱儿童成长、维护儿童法益”为己任,根据离婚案件的不同情况,准确把握离婚标准,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尽职尽责地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96件,调解撤诉率达78%,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为儿童的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促进了社会和谐与进步。
以“和”为贵,努力维护正常的婚姻关系。深入了解当事人发生矛盾的背景、起因,有的放矢地采取庭前释法、庭审教育、庭后感化的方法,辨法析理,寓教于审,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或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以“爱”为重,全力维护离婚子女的权益。注重法律和情理相结合,通过讲法讲理、亲情感召、冷却处理、换位思考、以心换心等多种方法促使双方多为离婚子女的前途、生活着想,为无辜子女多奉献一份爱心,力所能及地解决好子女抚养费这个最实际的问题,保障子女生活无忧。
以“诚”为本,尽力确保儿童法益的落实。针对一些当事人言而无信造成抚养费执行难的问题,该院把“三调联动”引入离婚案件的调解机制中,一方面,充分利用乡镇和村委会、居委会或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特意邀请熟悉情况,在当地群众中德高望重的村、社区和乡镇干部一同参加调解,解开当事人“心结”,促使双方好合好散,提高了调解率;另一方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对其中一方可能因经济拮据或财产分割变现一时难以到位的,主动协助当事人,诚邀该方有经济条件实力的亲朋好友出面“担保”,自愿签订担保书,既给另一方当事人吃“定心丸”,又为监督执行抚养协议上了一个“紧箍咒”,增强了维权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