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法官服装也在不断的革新,这充分体现了法官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同时,由原来传统的“大盖帽、肩章” 着装改进为现在新式的服装,也体现了法治社会要求我们法官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到文明执法、司法为民、服务社会。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少数法官着装尚不规范的现象,他们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是小事一桩,实为不应该。
现实中法官着装不规范的形式表现在几个方面。除有的法官着装时不注意整洁外,有的把服装混穿,将老式服装与新式服装相互搭配,造成上身服装与下身服装搭配不协调;有的将法官服与便服搭配,有失执法严肃性;有的佩戴领带、胸章不规范,为了时尚,用五花八门的领带与法官服搭配,并且开庭配戴胸章不统一,有大有小位置交错;也有的不按季节着装,根据个人喜好,着春、夏、秋、冬服装随意性大;还有的干脆将法官服送给亲朋好友或留给家人穿着,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如此种种,在司法过程中,由于这些小现象的存在,极易损害法官形象,也容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造成执法不严肃。
我想,这些问题通过努力是能解决的。法院应配置着装形象镜,并加强法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法官认真学习并遵守规范的司法礼仪,使法官不论是在执法过程中或是出席相关会议时都能树立良好的法官整体形象。同时,各级法院也应加大督查力度,促使每位法官都养成一个良好的着装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