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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全面开展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2 14:47:32


    新县法院将青少年犯罪审判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帮教措施,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环境,针对辖区内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的问题,专门成立了少年法庭,由审判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心理的法官重点做好青少年审判工作。

    二是延伸工作。针对青少年罪犯的特点,在庭审之前通过阅卷了解青少年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犯罪成因、生活环境、成长过程及社会交往等。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青少年犯罪人员进行家访,了解其家庭教育以及家长在子女的教育中存在哪些问题,把家庭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平台。

    三是认真帮教。在庭审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根据青少年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法庭气氛平缓又不失严肃,因案审理、因人施教、采取不同方式帮助青少年被告人认识犯罪原因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真情回访。坚持对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犯进行回访和延伸帮教,使管教落实到实处。还为每个人建立档案,从而能随时掌握他们的最新思想动态,促使他们不放松思想警惕,并尽力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他们不重新走犯罪的道路。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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