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运用圆桌审判处理简易合同案件
作者:新县法院 杨海波 发布时间:2010-12-02 14:41:54
新县法院民二庭对受理的争议不大经济纠纷和合同案件,充分运用圆桌审判,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平静地陈述事实和表达自己的看法。
法官居中分析、评述对案件的看法,促使当事人形成共同认识,从而解决双方的问题,取得较好的效果。化解矛盾效果好,群众信赖。
在通过圆桌审判审理的十几起案件中调解率和及时兑现率达到85%以上,化解矛盾效果好,群众信赖。
责任编辑:颜俊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