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新县法院:三项措施积极指导民事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2 14:38:12


    新县法院针对辖区传统案件多、群体纠纷多、调解难度大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各村民调组织培训指导力度,培养了一支懂法律、善调解、会做思想工作的精干民调队伍,为辖区的稳定与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该院主动与各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司法所联合,每年对人民调解员培训一次。该培训班采取“短、平、快”的方式,结合农村发生较多的“三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乡邻纠纷、人身侵权赔偿纠纷案件的具体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人民调解员讲授民事案件调解的方法,使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化解人民群众之间所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观摩。该院精心选取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定期邀请部分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观摩。针对典型案例,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假如我是法官”“假如我是当事人”的讨论活动。使他们能做到依案说法,加深对法律条文理解,增强调解技能。在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还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

    三是巡回办案就地指导民调工作。各法庭法官在巡回办案过程中,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不仅使人民调解员学到更多的调解方法,也使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一种工作上的自豪感,同时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员的认可和信任。

责任编辑:颜俊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