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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严格警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12-02 10:35:24


    潢川县法院近日出台实施细则,对警用车辆使用、入库等进行细化管理,用严明的规定做到警车警用,入库出行有证可查,出入行止有章可循。

    一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坚持对警车驾驶员定期培训考核,通过培训考核的驾驶员才能正常上岗,否则,必须待培训合格以后再行上岗,如果经过培训,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就必须改换工作岗位,不再从事警车驾驶工作。

    二是完善“三证”,每车必须做到三证齐全,实行出车审批和节假日、双休日封车。车辆入库、出行必须提交清晰、记录明确,紧张情况先行出车,事后要补充完备手续,并且要有用车部门主管院长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用车纪律,对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行为进行零空隙严查严办,对违反用车纪律的人员绝不姑息,严格依照规定来处罚,切实改善警容警纪,树立法院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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