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精心组织,以案件评查为抓手,促进全院司法公正。
一是制定评查制度,细化评查规则;潢川法院出台了案件评查办法,对案件中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和分类,评查人有章可循,办案人员也有章可查,不会出现评查与被查不一致的情况,一套评查制度各部门一册,成为案件的测量器,一个案件的好坏,拿出来比一比,大家都能看得到。
二是多种评查相结合。首先是案件承办人自查,依据评查办法自己先查,自己查出的问题自己先改正;然后交庭室负责人审核评查,有些案件,尤其是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自己查往往会忽略,交由庭室负责人审查,不仅可以查出细节末节的毛病,同时也是对庭室负责人本身的一种责任强化;最后交由评查办逐案书面评查,评查办都是一些富有经验的老同志、老庭长,他们评查案件认真负责、做事公道、不徇私情,把好评查的最后一道关,把评查结果逐案登记后交还承办人。
三是通过评查,把上访率、上诉率、调撤率、结案率和发改率作为评判法官审判绩效的主要指标,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司法档案,与其评先晋职直接挂钩,杜绝了评查走过场,查完就算的现象,使各承办人真正感受到评查案件的威力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