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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庭审公开形成常规化

  发布时间:2010-12-01 15:38:30


    潢川县法院以司法公开为重心,以审判公开为抓手,始终注重把法院工作亮出去,寻求全面客观评价,认真听取民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与回馈。将临时性、个案性的邀请人大代表听审,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创新规范人大代表听审制度。

    潢川法院在党组研究和部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潢川县人民法院“请您听审”建设方案》及《潢川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旁听的实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设立专职联络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流程,在组织活动前向人大代表发送邀请函,并载明旁听案件的基本案情,庭审前向代表发放旁听案件评议表,庭审后进行评议,每次旁听后都由法院领导就法院工作的一个专题向代表进行汇报,法院接到代表的评议意见后,及时将代表意见的落实情况及裁判结果进行回复。同时,就案件的选择也做了规定,包括了影响较大的焦点案、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重点案等等,同时对人大代表主动要求旁听的关注案,在不违背公开审理原则的情况下则必须组织旁听,并做好回馈和释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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