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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诉前调和一起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09-04-27 17:02:16


    “不过了,不过了,这日子没法过了,今天不把婚离了,说啥我也不走了。”2009年4月20日下午,家住来龙乡的张琴,一边哭着,一边说着走进了潢川法院立案服务大厅。
   
    立案庭的法官热情接待了她。从张琴的哭诉中得知,她与丈夫孔宏于1999年5月登记结婚,第二年就添一子;2006年又生育一对龙凤胎,夫妻俩长年在外打工,三个孩子由男方的父母抚养,去年因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每月挣千余元的收入没了保障,不得不返乡,在家种田,农闲之时,孔宏学会了“斗地主”,染上赌博恶习。张琴还哭诉,在日常生活中,双方与对方的父母关系相处得不睦,自己感到生活无望,故要求与丈夫离婚。
   
    看着情绪激动的张琴,立案庭人员立即找来其丈夫,作“背对背”的调解工作,法官们不光讲法律,更多的是讲情理,帮他们细细地算“亲情帐”和孩子的“成长帐”,夫妻之间应以和为贵,共同战胜眼前困难。孔宏当即保证今后一定会改掉恶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这时,法官们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孔宏当庭写下保证书:不打骂张琴;不参与赌博;尊重双方的老人及亲朋,遇事多沟通。张琴最后也想通了,同意与男方和好,给孔宏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临走时,张琴连连道谢:“谢谢您们,今后我有什么委屈,还来立案庭,请法官们帮我化解。”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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