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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借结婚骗彩礼 未入洞房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0-11-18 08:22:19


    年仅17周岁少女倪某来自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本想以结婚为名骗人钱财,未成想没进洞房先入班房。近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倪某诈骗案,一审以被告人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年12月,倪某伙同他人,经预谋后,通过中间人介绍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一男子在云南省双江县上允镇相见,倪某以假装同意去信阳与该男子结婚为由索要彩礼,骗取现金32000元。2010年1月19日,倪某在信阳通过110报警,谎称自己被拐骗至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民警立即出警对案情进行调查。调查中,倪某承认自己并非被拐骗,而系同他人事先预谋好,先同意与平桥区长台关乡一男子结婚,以骗取彩礼钱后再逃跑的方式进行诈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能当庭自愿认罪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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