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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讨债动干戈,一朝调解化玉帛

  发布时间:2010-11-16 11:08:19


    日前,浉河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长达近十年、当事人多次上访的债务纠纷案件。先后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历时近十年,原告曾某诉被告涂某债务纠纷一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1999年原信阳市某建筑安装公司与信阳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建筑合同,约定由某建筑安装公司为某房地产公司在中山路建楼房两栋。2001年6月26日某建筑安装公司将该工程内包给其项目经理涂某,并签订《施工协议》,约定涂某以工程价款的9%向其交纳管理费。涂某施工完毕后,因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某建筑安装公司遂于2003年向浉河区法院提起诉讼,涂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通过诉讼,确认工程价款为1778207元,依约涂某应向某建筑安装公司交纳管理费160038.63元。因该建筑安装公司曾欠本案原告曾某借款180000元未还,该公司于2003年2月8日与曾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将涂某所欠的160038.63元管理费转让给曾某,由曾某向涂某主张这一债权。为此,曾某与涂某进行了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长达近十年的诉讼。在诉讼中,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矛盾不断升级,甚至将矛头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到处上访、告状。

    为了及时妥善地解决纠纷,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浉河区法院院长、庭长以及承办法官都高度重视,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开导,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反复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握手言和,给这起历时近十年的债务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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