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浉河区法院 崔竣杰 许浩 发布时间:2010-11-16 11:05:27
浉河区法院按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 中级法院的统一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1、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具备开庭条件的全部开庭审理,法院主要领导到庭并组织好宣传。 2、选任刑事庭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建立法院与校园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3、开展“千名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学校师生法律意识,强化青少年自身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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