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发展党员注重质量
作者:平桥区法院 张明丽 发布时间:2010-11-15 10:03:29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在党务工作中实行“公推公示”制度,确保党员质量。由党总支主持召开党员、非党人士等参加的“公推”会议,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新党员培养人选,经考察后,认真进行研究,对表现突出的培养对象由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接受为预备党员,确保了党员质量。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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