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法院巧用执行和解方法有效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作者:潢川县人民法院 陈国霞 方志淮 发布时间:2009-04-27 09:50:45
该院执行法官正耐心主持双方当事人和解
被执行人余新林与申请人刘伟达成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刘伟当场兑现赔偿款
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法律宣传与强化执行和解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4月24日,该院妥善执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结怨颇深的被执行人余新林与申请人刘伟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主持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余新林当场兑现赔偿款9000余元,被执行人余新林与申请人刘伟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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