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强化调解显成效
作者:平桥区法院 张明丽 发布时间:2010-11-12 11:09:39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既严格依法及时作出裁决,又着力做好善后工作。对所有民商事案件首先进行诉前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审理中继续调解,尽力化解矛盾;判决前再次调解,提高案件调解率;结案后对相关案件组织回访,减少再次发生纠纷的几率。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2%以上,大量民间纠纷得以及时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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