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桥区人民法院将廉政建设与深入开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全面加强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增强责任意识。该院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中,要求院长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与干警层层签定廉洁自律责任承诺书,规定一般干警违反廉政准则的,其所在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进入评先,让廉政建设成为考核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以增强全院干警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二是践行“五个严禁”,树立良好形象。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为载体,以深入开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制度约束个别干警作风不正、形象不佳、裁判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实现新突破,以树立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是拓宽举报渠道,畅通民意诉求。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发布院长讲话,承诺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及制度,并在立案大厅、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投诉接待窗口、举报电话及网上举报信箱,由专人负责接待受理当事人的各类举报投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是以奖惩为抓手,加强监督考评。实行“首问责任制”,由首问人全程跟踪该项投诉或举报的处理,确保民意诉求渠道畅通。对投诉干警违反廉政制度的行为,严格对照各项廉政制度和规定,及时核查、严肃处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通过检查、教育、督促、考核,奖勤罚赖,奖优罚劣,奖惩分明,使干警在思想上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之弦,警钟长鸣,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