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始终从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入手,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不断拓宽评查范围,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公正高效规范审理,办案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从评查范围、评查标准、评查程序、评查结果处理、评查工作制度、差错评定、责任承担等方面作出更为严格、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
二是构建衔接紧密的评查网络。要求各业务庭对当月审(执)结案件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按月报送审判监督庭阅卷评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质量视情况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跟踪督办或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而形成严密规范的评查监督网络,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质量和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提升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按月对案件质量评查的整体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点评;同时定期对一审生效案件进行质量评比,不定期对所有审结案件进行集中检查或抽查,详究差错原因,完善整改措施,有力地提升了全院审判干警的质量意识。
四是落实奖惩激励措施。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制定了严格规范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不予归档,并限时整改;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监督制约和导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