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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三贴近”关注社情民生

  发布时间:2009-04-24 14:25:24


    商城县法院立足本院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中做到“三贴近”,关注社情民生,该院的主要做法为:

    一、贴近经济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办新农村建设特区这个中心工作开展审判活动,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二是严厉打击破坏当地企业、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刑事犯罪活动,对破坏企业和农村的生产经营设备、财物的各类犯罪行为,不但要对被告人处以刑罚、还要判处罚金和追回赃物退还被害人,或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既将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也让被告人经济上占不到便宜。三是妥善审理涉及企业、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和各类民商事纠纷。该院从有利于今后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对此类纠纷多调少判,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各当事人能继续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贴近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有关家庭、邻里和睦的案件,采用上门调解、就地审理等方式,特别是利用“三调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此类纠纷,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扩大,甚至让当事人之间和好如初。二是对各类案件的处理,充分考虑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避免出现缠诉上访或群众性闹事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贴近民生,急民众之所急。一是对关系到当事人生产生活的纠纷,提前主动地介入调处,该先予执行或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坚决依法采取措施,以维护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生活所需。二是开展司法救助,对下岗失业者、低保户、老弱病残者,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给予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对生活特别困难,无生活来源,案件一时难以执结的申请执行人适当予以救助,帮助其渡过生产生活的难关。三是对此类案件做到“三优先、两服务”,即优先处理、优先执结、优先支付标的款,做好相关法律知识的咨询服务,做好当事人生产生活情况的回访服务。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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