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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告么儿不养老 法官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0-11-09 14:23:43


    11月8日,新县法院调撤一起赡养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被告曾某当庭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赡养其年近百岁的父亲。其父也表示原谅曾某,接受道歉,并撤回诉讼。

    曾某系其父近五十岁所生么儿,在1989年兄弟分家时,其父将养老的责任田、山林、房屋、牛舍、厕所等全部分给曾某,并为曾某结婚成家,为其带孩子。后来因曾某父亲上了年纪无法下地劳作,行动不便,无任何收入,从2004年开始,曾某就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曾某之妻还因琐事,不仅用恶语相伤,还两次将曾某父亲打伤。后经乡村两级组织调解无效,曾某父亲起诉到法院,要求曾某支付赡养费,并退还责任田地及山林房屋等。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找被告曾某进行批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对原告细心做安抚宽心工作。最终,被告曾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案件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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