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商城县法院“四加强、四完善”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08 09:14:59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商城县法院为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推行以“四加强四完善”等措施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该院“四加强”是指:
  
.   一是加强对本院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未评查的案件不算考核结案,且结案后不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查的,系统将予以冻结。

    二是加强对所有判决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事前检查。凡是没有通过检查的法律文书一律不得向当事人送达。

    三是加强对所有审判人员的庭审进行评查,以健全庭审程序,规范庭审礼仪。四是加强对被二审改发、发回重审、执裁等案件进行评查,并结合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有目的有计划的完成案件全面评查工作。

    “四完善”是指:

    一是完善业务部门整改制度。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审判庭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制度。首先确认程序,确定差错责任,其次考评程序,即将案件差错责任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最后档案记录程序,建立法官绩效考核档案,将其承办案件的质量记录档案,供晋升职级、评比先进时参考,并作为当年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对评查中的问题进行通报。建立案件质量分析制度,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对案件质量情况的分析采取比较法。

    四是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对所发现的普通问题,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推动案件质量提高。


     
 

责任编辑:颜俊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