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看调解,调解看履行。商城县人民法院想法设法切实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意义上实现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审理案件追求调解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矛盾冲突,做到案结事了,调解后和谐相处。但是在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同时,却忽视了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权利人有时在调解的时候会放弃一些权利来换取对方义务人的及时履行。但一些恶意义务人却利用法院的调解工作来拖时间,占便宜。这种恶意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商城县人民法院通过“三步走”的方法切实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真正实现案调事解。首先,法官在参与庭审调解的过程中提醒权利人注意在调解协议中设定违约惩罚条款,用来督促对方义务人按时履行义务。其次,提高当庭履行率,最大限度减少权利人的可能损失。针对小额标的,敦促义务人当庭履行完毕;针对大额标的,敦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大部分义务。最后,主办法官帮助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不断进行案后跟踪,督促提醒义务人及时履行完义务。通过以上三步走的方法,不但把权利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也树立了法院的调解权威。许多当事人已经自愿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自己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