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调解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调撤结案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浉河区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一是多种调解全程开展。成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在立案审查阶段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将调解作为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审理阶段强化庭审调解;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和有利因素,积极开展庭外调解;在执行阶段注重执行和解,突出社会效果。二是三级调解多管齐下。承办法官着力调解,庭长参与协力调解,分管院长及院长督促强力调解。三是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预防。建立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民调机构的定向联系机制,每个民事庭分别与一个或多个城区办事处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定向联系,农村法庭的每个审判员分别与当地一个或多个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定向联系,开展法律培训、咨询,指导民调工作,排查矛盾隐患,预防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