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着重于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强管理、促规范、提质效、争进位,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和审判效果,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
一是规范庭审活动。从阅卷、制作庭审提纲等庭前准备、庭审中保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律师权利、法官司法礼仪等方面,从细处入手,规范案件质量管理。
二是完善案件合议制度。细化合议庭工作程序,规范人民陪审员评议程序,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三是加强庭务管理。强化分管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各自职责,每月开展一次质量讲评,每月由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一次案件评查和通报,开展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的学习研讨活动,对审判质量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
四是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规范文书格式,提高质量评定标准,增强说理性和普法功能。
五是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推行审委会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讲评制度、庭审考核评比制度、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制度等,每月开展一次审委会委员与主审法官、书记员面对面评查案件活动。
着力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案件质量体系,细化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比。
一是在案件评查的范围上,对全院当月已审结和执结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实行逐案评查,每案登记备案建档,同时以《案评月报》的形式在全院通报。
二是在内容上规定了12个大项36个小项,既评审判质量,也评文书质量;既评实体,也评程序;既评事实证据,也评法律适用等问题,乃至法律文书的篇章结构、逻辑思维、选词造句、错字别字、标点符号等进行全面评查。
三是对基本合格的案件,在《案评月报》中点明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案件,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审查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予以处理。
四是在逐月在评查案件的同时,评查法律文书,确定评查的内容,对优秀文书予以奖励并公开展示,对不合格文书予以惩处并实名通报。
开展庭审考核、庭务管理、书记员记录和法警警务技能四项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由院审判委员会组成考核组对全院每名主审法官进行一次庭审考核。从法官审判能力、法庭组织能力、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官形象等方面现场打分,现场讲评,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行为,不断提高审判技能。
二是对各审判业务庭、各人民法庭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庭务管理制度、队伍素质和社会反映等方面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三是开展书记员记录比赛,着重考察庭审记录的准确性、全面性和记录质量,以及庭审辅助工作、法庭表现等,促使书记员提高记录水平和工作技能。
四是开展法警警务技能比武活动,检验法警值庭能力、实战能力、突发情况应对能力、安全保障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