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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种司法”维护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0-10-28 11:26:04


    潢川法院围绕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正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五种司法”,促使司法公信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严格司法程序,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审限监督、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持民本司法。狠抓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做到人民期盼的全力做,人民需要的及时做,人民反对的坚决不做;

    三是坚持阳光司法。以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宣判公开等工作为抓手,把全院审执工作流程置于群众的监督;

    四是坚持和谐司法。狠抓农民工、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案件审理力度,开辟绿色通道,简便审执程序,加大对劳资纠纷、医疗事故、婚姻继承等案件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

    五是坚持廉洁司法。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责任编辑: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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