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元、龚知、柳香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领导到判决书后 ,三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泪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中旬,被告人元、龚知、柳香伙同他人在湖北省会面,预谋进行婚姻诈骗,获取钱财。商定由王元负责介绍男方相亲,龚知、柳香假扮父女,王元和柳香专门找制作假证的程某为龚知办理了取名“龚营”假户口本,为柳香办理了取名“龚慧”的假户口本和身份证。2009年4月,三被告人以相亲名义将受害人董某骗至湖北省歧亭镇,骗取现金6000元,次日,被告人龚知、柳香到受害人家中欲继续行骗,被受害人识破,将二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元、龚知、柳香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