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树立新型学习理念 提高审执业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0-10-27 15:30:05


    潢川县法院坚持通过加强学习,建立学习型党支部和学习型法院做为提高干警审执业务能力的关键,正确引导,树立新型学习理念,扩大内化学习效果,进一步全面提高法院规范化执法的成效。

    树立分类学习的理念。潢川法院通过宣教科把学习内容进行分流配发,针对不同岗位开发专业性学习内容,使每个岗位的干警对本职工作更专业、更精细;针对不同对象开发特殊学习,如对新进人员,就其法律知识不全面,执法意识不高,执法能力不强,执法经验不足的现状,,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并鼓励大胆创新,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使执法能力和水平迅速提高。

    树立常规化学习的理念。潢川法院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保证法律素质与执法任务相适应。依托法官续职、晋升远程学习教育平台,在抓好网络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日常集中学习和自学,使学习形成常态化和终生化。

    树立精英学习理念。潢川法院对有志向成为专家型、精英型法官的干警进行专门培训和学习辅导,采取案案评析,参与研讨以及邀请专家授课,外派学习锻炼等方式,积极培训精英型法官团队,以点带面,增强执法办案的专属力量。

    树立竞争化学习理念,潢川法院把学习与提高干警审执业务能力相结合,并以此建立与之相衔接的干警在工作、晋升、待遇等方面的优胜劣汰制度,让干警深刻真切认识到学习的竞争优势,把竞争引导到比学习、争工作的良性竞争环境中。

 

责任编辑:颜俊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