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山县人民法院在立足“四新”上下功夫,狠抓工作实效,全面开展“创先争优”。通过争创活动,实现了党组织建设的新突破、服务群众的新进展,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的进步。
一是在政治思想上“创先争优”。该院党组、机关总支、各支部要通过强化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
二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上“创新争优”。将创先争优的要求明确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中,细化到各个岗位职责里,具体到各项工作的效能上,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用工作实绩作为创先争优的评价标准,力戒空谈,杜绝虚假。
三是在组织建设上“创新争优”。坚持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注重加强机关总支和各支部的自身建设,发挥支部作用;注重教育培养年轻干警,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保证党员质量;注重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党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活跃党的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吸引力;注重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深入持续开展“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廉洁执法”的四带头活动。
四是在健全和落实制度上“创先争优”。以全省法院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审判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公正廉洁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注重督查问责,强调跟踪问效,着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逐步提高办案、办事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廉政监督员的内部监督职能,自觉接受社会民主监督。严格履行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和廉洁执法教育,发现违纪现象的苗头,及时约谈和戒勉,积极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坚决遏制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彰显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