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团参与执行工作机制
作者:罗山县人民法院 杨 帆 祁怀志 发布时间:2010-10-20 15:51:40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拓宽执行思路,率先实行人民陪审团参与执行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团参与执行群众抵触情绪小、好调解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团参与执行机制。近日,该院在执行一起村民抵触情绪较大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时,及时邀请人民陪审团9名成员(包括农民陪审员3名)到场参与执行。陪审团9名成员及时向到场村民做解释工作,赢得了在场群众的理解,有效避免矛盾激化,最终案件顺利执结。截止目前,该院已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2起执行案件的执行,社会效果颇佳。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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