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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四项举措服务农村秋收生产

  发布时间:2010-10-20 11:15:44


    罗山县人民法院为妥善处理秋收中涉农矛盾纠纷,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农忙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于涉及秋收中群众的案件,特别是财产、农作物保险理赔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专门成立合议庭负责审理,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针对秋收生产中收割时间紧张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判、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群众诉累。

    三是实行人性化执法。对当事人因农忙无法及时到庭的,灵活调整开庭时间,并注意做好到庭一方的解释工作;对因农忙无法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慎用强制措施,主动做好双方工作,争取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四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加大对秋收农忙中农民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申请办理救助手续,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地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目前,该院共接待秋收中涉农法律咨询32人次,审理涉农案件6件,减、免诉讼费千余元,并全部做到巡回审判,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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