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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法院运用人民陪审团审理刑事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10-20 10:57:59



图为陪审团正在评议案件

    2010年10月份以来,固始县人民法院切实贯彻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连续运用人民陪审团审理20余起刑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宗旨在于,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吸取西方国家陪审团制度的有益经验,由民间人士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参与法院案件审理和评议,提出意见,供法院参考;有利于促进司法的民主化、大众化。

    自10月3日至15日,固始县法院从人民陪审团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了11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对受贿案、交通肇事案、重大劳动事故案、贪污案、贷款诈骗案和对单位行贿案等类型的案件进行审理。众多陪审团成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审理过程,并就案件定性和量刑作了认真的评议,以供合议庭参考。法院强化对陪审过程的宣传力度,对庭审和陪审团评议过程向当地电视台和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了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提高对审判工作的认同度,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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