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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0-10-14 09:31:00


   “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院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面对的崭新命题,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希,是人民法官不辱使命、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评价标准和行为准则。努力践行这一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全市法院人民法官的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

    为推进法官队伍建设,树立法官群体共同的理想信念,信阳市中级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使司法核心价值观在全院干警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一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信阳中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在法官队伍中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的工作指导思想。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二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战危机、保增长”交一份满意答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法官要实现核心价值观,必须增强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是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针对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需要,信阳中院及时出台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21条若干意见,成立综合试验区建设法律服务组,制定服务试验区建设八项制度,这些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普遍欢迎。一年来,深入联系点开展法制讲座62次,帮助规范合同文本1072份,帮助制定规章制度67个,及时排查消除纠纷隐患129起,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资纠纷等涉农案件263件,为试验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价值观在服务大局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体说就要在执法办案中,民事案件坚持“调判结合、当判则判、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刑事案件进一步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试行量刑答辩制度,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行政审判充分发挥法院和政府良性互动机制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做好清理执积案工作,建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执行绿色通道。坚持依法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用好裁量权,靠严格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行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转变司法作风,遵守司法礼仪,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积极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更加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尽可能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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