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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四结合”促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0-09-21 08:23:36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四结合”,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全区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事事从大局着眼,处处从大局出发,自觉把各项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审判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同步共震。

    二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突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长效机制;突出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党建水平。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大力加强对社情、民情的分析,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与“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加大查摆问题力度,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审判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与当前各项审判工作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比学习,比创新,比实干,比作风,比业绩,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以良好的工作业绩促创先争优。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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