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声响。
“陈法官,你好!我是小玲,我现在在浙江我妈妈这里上班,一切都好,我姨说你一直还在关心我,劳你费心了,谢谢你。”
一年了,说实话,我已经不能清晰记起小玲的相貌,然而提起这件寻衅滋事案,却历历如在目前。
父母离异、辍学、打架、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除了被告人小玲是一位17岁的少女,这就是一起再普通不过、再普遍不过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是从见到小玲父母的那一刻起,我的心就纠结不已。
小玲15岁时父母离异,一在福建、一在浙江,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小玲在学校附近租房上学,由父亲负担学费和生活费。但第二年父亲停止供给,即将上高二的小玲只能辍学,流入社会,无人知道她到底以何为生。09年3月,小玲与小云在溜冰场玩时,因其将烟灰弹到别人身上而发生口角,小云即打电话叫来一群男青年,与小玲一起将两名被害人打伤。有旁观者称,打架的那两个女孩是某酒廊的“坐台小姐”。案发后,小玲果然在该酒廊被抓获。
案件起诉后,两被害人依法要求赔偿。经过多方联系,终于把小玲的父母从千里之外劝了回来,然而,两人见面后却仍如仇人,为了孩子的事情也无法心平气和交谈一句。只是对案件态度却意外的一致:管不了,交给政府,赔钱没有!言语中的怨怼、眼神中的愤恨无处不在。小玲的父亲两天后就走掉了,既没有留下详细地址,也不接听电话,至今没有再见过他。庭上,小玲的母亲冷静得让人不可接近,与被害人根本无法调解,小玲稚嫩却略带浮肿的脸上也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在几番努力之后,面对这冷若坚冰无法打破的场景,我的心也不禁越来越凉。
休庭后,法庭门一开,就有一位中年妇女扑了进来,冲到小玲身边,抱起她的头,止不住地哭。始终叛逆不羁的小玲此时竟然也低下头开始啜泣,这让我的内心不由一动。我上前询问,知道这位中年妇女是小玲的姨妈。
原来小玲的姨妈一直非常关心小玲,在小玲独自租房上学的时候,就经常让小玲到她家去吃饭,常看望她。辍学后,小玲的姨妈也到处找她,偶尔遇到就拉小玲回自己家。经过我们释法和征询意见,小玲的姨妈开始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来,在她的协助下,她和小玲的母亲终于共同赔偿了两位被害人经济损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并当庭兑现。最后,我们对小玲做出了拘役五个月的从轻处罚。经过商讨,孩子出来后交给母亲抚养和监护。事毕,小玲的母亲回了浙江。
小玲刑满的那天,我和小玲的姨妈一起接她再次到了法院,除了要安排她安全顺利到浙江之外,我跟小玲又进行了长谈。当我对她说:“哪怕全世界都不要我们了,我们也绝不能自己放弃自己。”的时候,小玲掩面痛哭,小玲的姨妈低头不语,我的心里也感到分外的揪心和无奈。随后,我辗转与小玲的大伯联系,为小玲办理了身份证和户籍迁转,由她的姨父把她送到了浙江。
几天以后,小玲发来短信报了平安。几个月后,小玲的母亲打电话来说,小玲在一家商场做售货员,现在很懂事了,以前只知道玩,现在知道帮着家里洗碗、洗衣服。一年来,我随时了解小玲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这起案件让我的内心始终无法平静。几天前,我在回访的时候,小玲的姨妈高兴地说:“现在小玲真的很懂事呀,我和我妈去浙江看她,她带我们去玩,还给我和她姥买了衣服……”。
我听到这些,心里感到安慰之余,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父母关爱子女,孩子孝敬长辈,这不是人之情理、天经地义的吗?为什么对于有些家庭、有些孩子,却要用如此巨大的代价来换取呢?孩子,难道一定会从破碎的家庭里跌落吗?
看完小玲发来的短信,我默默地给她回复:看到你这么懂事,我很开心!生活是自己的,希望你的生活越来越幸福,越来越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