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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正廉洁立院 以文明司法树形象

公正廉洁司法 谱写文明新篇章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纪实

  发布时间:2010-09-08 17:59:12


    淮水河畔有名城。座落在淮河上游的信阳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红色之城,宜居之城,创业之城。这片古老而年轻的土地生机勃勃,春意盎然。名城之中建文明,诞生于此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热潮涌动,文明之光闪烁着耀人的光环。

    法院建设,精神文明先行。近年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充分肯定。据河南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人民满意度达到92.74%,比去年提高0.5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在去年上升了3个位次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位次,继续位居全市各政法单位第一位。自2007年以来,中院有3个部门和3名同志荣立二等功,6个部门和21名同志荣立三等功,4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多项工作、60多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全市10个基层法院有9个基层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中院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市,全市法院涌现出了以信阳中院法官沈继红、息县法院法官姜辉为代表的全国优秀法官和一大批全省优秀法官。

    文明创建   全院参与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制订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制,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有效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周冀荣院长接受采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司法文明是法治文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体现着司法工作前进的方向,集中反映了司法活动的整体发展水平。对人民法院来讲,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既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历史责任,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中院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在工作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院干警积极关心与参与,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为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信阳中院连续五年开展了“为法院添光彩、为群众做好事”和接待当事人要做到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声送语的“三个一”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组织干警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三个至上”,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的“五条禁令”,市委的“五禁止、十不准”规定。
 
    二是开展“司法文明在行动”活动。2009年4月22日信阳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后,信阳中院及时成立了为试验区服务的法律服务小组,组织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到平桥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陆庙示范区、光山县孙铁铺镇江湾村农村土地合作社、商城县高科农机农艺服务合作社等试验区建设示范单位进行考察学习,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出台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信阳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八项制度》。对信阳中院主动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做法,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批示称赞:信阳中院在服务信阳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过程中,见识早,行动快,措施得力,21条措施深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好评,在为大局服务方面为全省各中院树立了榜样。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05年以来信阳中院先后五次,选派10名同志到息县、光山、商城等县驻村帮助工作。驻村工作队员致力于农村基层组织和两个文明建设,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为广大农民办好事做实事。驻息县项店乡李楼村的许前让同志积极帮助乡村筹集资金,对村里的敬老院进行了扩建和改建,解决了村五保户“老有所养”的问题;驻息县路口乡罗店村的李晓峰同志为村里争取了2.5公里的乡村公路款。驻息县孙庙乡顺河村的翟陆同志多方协调,为村里争取到标准化农田建设资金150余万元,并筹集6万元资金为村里修建了一处涵洞,解决群众生产灌溉难的问题。
 
    息县顺河村村民宋久荣接受采访:我们村条件比较差,自从翟陆局长到我村驻队以来,为我们村修了路,架了桥,引来了项目,为我们村实实在在办了不少好事。
 
    开展了向帮扶村、留守儿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慰问捐赠活动。院长周冀荣亲自率领党组成员向息县张陶乡、项店乡帮扶村的53名留守儿童和李楼敬老院进行捐赠;并组建关爱留守儿童的“天平鼓号队”;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六城联创”和“创文明、树形象”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种“法官林”;组织干警走上街头打扫卫生、开展义务劳动,做好承包路段环境卫生的检查、督查工作。

    四是开展法院文化全面建设活动。五年来,信阳中院共举办文艺演出8次,先后组织了乒乓球、书法、绘画、演讲等各项比赛20多次。2007年参加全市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2008年,参加全省法院文艺汇演,荣获一等奖;为使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信阳中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努力抓好全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五年来,全市10个基层法院中,有5个法院整体搬迁新址。全市60个法庭已有51个建成为“标准化法庭”。建成了三栋宿舍楼,解决了184户干警的居住问题,建立了干警就餐的小食堂。这些活动的开展和措施的落实,不仅活跃了生活,鼓舞了干劲,陶治了情操,而且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大大丰富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
 
    文明创建  队伍保障
 
    信阳市中级人民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从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培训活动、树立先进典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等几个方面全方位抓好队伍建设工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针对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信阳中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中心组学习,坚持上好党课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进入干警思想、进入法院工作,成为指导法院队伍建设和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五年来,共有23名同志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有6名同志参加了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班,并获硕士学位;有26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有123人次参加省法院培训,有263人次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党风廉政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没有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将寸步难行。信阳中院建立“当事人监督卡”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从社会各界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做好正面教育督促的同时,还注意运用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并精选了30个全国法院法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全市县区法院巡回展出,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同时,信阳中院还先后组织中层干部到兰考焦裕禄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实地感受焦裕禄精神;组织中层干部到到延安革命圣地参观学习;邀请多名专家学者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六个为什么”、 邀请全国优秀法官沈继红等英模作事迹报告等教育学习活动。

    沈继红当选“全国优秀法官”后,成为信阳法官的一面旗帜,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了学习沈继红的高潮。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涌现了一等功集体罗山县法院、新县法院,一等功个人姜辉、李国强等一批先进群体和个人。在这种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下,罗山县法院法官许朝地自愿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拯救了一名北京患者,他这种谱写生命大爱的义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罗山县法院法官许朝地接受采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我认为这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我们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不仅仅要尽职尽责的干好本职工作,我认为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要注意积极的引领和弘扬各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这样才能更好的树立我们法官的人格魅力、人格形象。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永新称赞:他这种精神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色,捐献的是爱心,拯救的是生命,体现了奉献自我、回报社会的高贵品质,是河南法官的骄傲!

    天道酬勤。经过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以扎实的业绩赢得了全市人民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在荣誉室内,一块块凝聚着全院干警心血和汗水的奖牌,不仅体现了法官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也昭示着信阳中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
 
       文明创建    为民司法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强大动力,同时用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成效的标准,做到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0351件,先后公开审理了刘朋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案,杀害息县人大原副主任杨金钟夫妻重大故意杀人案,全国人大预算委原主任朱志刚受贿案等一批在全省和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全面落实审判公开的各项规定,狠抓文书上网工作。全市两级法院网站在全省率先开通,按规定实现文书全部上网。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有2134份裁判文书上网,上网率达99.86%,位居全省法院第三名。

    三是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天平计划”。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实际。2007年6月,信阳中院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实施“天平计划”的意见。通过成立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开展巡回审判,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调解力度,与农民工家庭结对帮扶等形式,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年来,共审理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2854件,惠及农民工13351人,为农民工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四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信阳中院建立了定期走访企业制度,成立了走访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

    五是开展“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今年以来,市中院公回访当事人1280名,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俊峰批示:市中院开展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扎实,富有成效。望进一步总结、探索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展示人民法官为人民。

    六是开展司法文明“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在各类纪念日、节假日,信阳中院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到人口流动量大的街区,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广泛宣传,现场送法。5年来共开展此类活动387场次,出动干警1000多人次,制作各种宣传展板636块,发放宣传资料68000多份,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8000多人次。

    七是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为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信阳中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二十三条便民措施,实行接待来访群众首问负责制,建立导诉台,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接待,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八是实行公众开放日制度。为了让群众深入法院、了解法官、加强沟通,监督工作,信阳中院把法院的办公、办案场所和司法活动定期向公众开放,实行“阳光审判”。今年以来,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500多人次前来法院参观座谈。同时,积极探索尝试了执行听证会、立案听证会、减刑假释听证会等新的工作方式,以公开促公正,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常务副院长王玉明接受采访: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院上下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广大干警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从方便群众诉讼入手,通过文明司法给人民群众以尊重和温暖,尽心竭力的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关怀。我们决心继续深化创建伊始,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再上新台阶。

    风正好扬帆,文明永彰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在信阳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和省法院的指导下,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奋力拼搏,创先争优,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余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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